自然界中同种生物个体之间自相残杀的现象屡见不鲜,既发生在凶残的肉食动物种群内,也发生在植食动物的种群内。认识这种自然现象,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更好地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社会可持续和谐发展。那么,同物种间自相残杀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理解种内斗争这个概念:种内斗争是指同种生物个体之间,由于争夺食物、栖息地或其他生活条件而发生的斗争。而引起同物种间自相残杀的主要原因正是种内斗争。当生物种群数量增加、密度变大,同种生物个体之间为争夺栖所、配偶或其他生活条件,也常常会发生种内相食。种内相食对于失败者常常造成死亡,但是对于物种的延续是有利的,可以使同种内生存下来的个体得到比较充分的生活条件,或者出生的后代能够更优良一些。
鸟类的种内相食
引起鸟类种内相食的主要原因是食物,食物对猛禽雏鸟的成活率影响很大。食物丰富时,雏鸟也许可以全部成活,食物短缺时,雏鸟之间就会产生激烈的竞争,往往只有一两只最强壮的雏鸟能勉强活下来,其他雏鸟不是受冻饿而死就是干脆被同类吃掉,以保证少数个体的成活。这乍看起来似乎是极端冷酷的自然法则,却是鸟类为了生存和延续后代最合理的办法。例如大型猛禽金雕,在巢中食物不足的时候,先孵出的个体较大的幼鸟常常会向后孵出来的个体较小的幼鸟的身上啄击,并将啄下的羽毛吞食,如果缺食的时间不长,较小的幼鸟有避让能力,尚不至于产生严重的后果。如果亲鸟长时间不能带回食物,同胞相残则不可避免,较大的幼鸟就会把较小的幼鸟啄得浑身是血,甚至啄死吃掉。这种现象多发生在幼鸟20日龄前后,因为20日龄以前,常有亲鸟在巢中守护。这种同胞骨肉自相残害的现象在大型猛禽的幼鸟中并不罕见,这也是它们依照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进行的种内自我调节。
鱼类的种内残食
带鱼在海洋鱼类中,是体形不大的一种小型鱼类,但它的性情却非常凶猛,对生活在周围海洋中的其他生物,总是不分青红皂白地胡乱吞食,直到吃的大腹便便方肯罢休。据有关资料统计,丧命带鱼腹中的小鱼和虾类就有几十种。渔民都知道,带鱼和带鱼之间还经常出现自相残食的现象。每当带鱼饥饿的时候,不管是父母、兄弟一概翻脸不认,强者吃弱者,实力差不多的就相互搏斗,直到两败俱伤或一伤一亡方才罢休,真可谓“六亲不认”。俗话说:“带鱼两头红,一连十八条”,聪明的渔民就是利用带鱼的这种残忍性格,将计就计地采用以带鱼钓带鱼的方法,于是,常常会出现一条带鱼上钩,另一条带鱼咬尾,接二连三地拖上数十条带鱼的奇异现象。
昆虫的种内相食
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曾经描述,某种食尸虫种群个体在年幼时尚能和睦相处,可是一旦衰老,便开始相互残食,直到衰老者尽绝为止。法布尔认为,这种现象是生物精疲力尽时的反常表现,是生命达到枯竭时的丧心病狂。雌雄螳螂交配时或交配后,雌螳螂会毫无顾忌地品尝其伴侣的美味。法布尔甚至观察到,两周之内,同一只雌螳螂吃掉了7只与之交配的雄螳螂。在自然界,某些种类的蜘蛛、蝎子、蜈蚣等也有这种相同的行径。
有人认为残食的起因是雌性比雄性强大,造成弱肉强食。那么,为什么这些动物的雄性在争夺配偶时会展开激烈的争斗,但在被伴侣吞食时却不作任何反抗呢?许多人认为是为了供产卵或产仔的营养需要,那么,为什么在食物非常充足的人工饲养环境中,雌性却只对伴侣的身体情有独钟呢?也有人认为是为了给子代腾出生存空间。但是,螳螂的幼虫要等到第二年春天才出世。显然这种说法也是不合情理的。
人类的同类相食
在人类的发展史上,曾经有食人部落的存在,其食人的原因也多是由于信仰、祭祀等习俗。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库鲁高地,当地的土著成年男人有吞食死者脑髓的习俗,这是他们部落里的一种丧葬仪式。英国人类学家泰勒说,古代人们嗜食人肉,有时并不是出于饥饿的原因,有的人吃人是为炫示残暴,有人相信吃人肉可治疗某种疾病,有人因怀有仇恨以吃掉敌人的肉来进行报复。泰勒还指出,我们可以找到考古学上的证据:“就像我们可以从被砍断的动物遗骨上发现动物是人类的食物一样,我们同样可以找到人类被砍割的遗骨。”这样留下的遗骨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有发现。
远古时代,人们为了生存而被迫同类相食,这似乎还可以得到后人的理解。而现在,一些人是天生嗜血和嗜好人肉,这普遍被归结为狂人的病态犯罪。据报道,德国中部罗滕堡镇的阿明·迈韦斯是一位电脑专家,他在邻居眼中是位和善、安静的绅士,然而事实上,他却是一个食人狂魔。
关于种内斗争在进化史上的重要性,有很多种见解。其中有人甚至对种内斗争的存在事实持否定态度。温爱德华兹提出,动物中经常以发展各种社会行为来避免种内斗争过激的现象,以象征性的形式来解决斗争,称为习惯竞争。例如,高等动物中常见的威吓就是其中一种形式。他主张这类社会行为是种群水平(不是个体水平)在自然选择中即群体选择发展起来的。生物界中的种内残食现象还很多,这也是自然界中很有趣的现象。生物学家多有不同的见解,值得我们去探讨和研究。
(项城市第一高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