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四新 通讯员 王瑞霞 张艳华 葛鹏 张豪) 11月7日,由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考评机制改革研究》课题组联合主办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课题论证研讨会在郑州河南宾馆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谢鹏程、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贺恒扬、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春长、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种松志、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主任朱亚滨、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东风以及本课题组组长、淮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凌等出席研讨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主任朱亚滨主持开幕式。
李春长检察长代表主办单位致开幕词。他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能够集思广益,对检察业务考评目标的设定、标准的统一、措施的完善等内容,进行全面、科学、系统的探讨和论证,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检察业务工作考评机制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智力保障。
谢鹏程在大会致词中谈了这次研讨会召开的重要意义。课题组通过这次会议向代表介绍课题研究情况,听取大家的意见,从而改进研究工作,提高研究水平。这次会议是一次经验交流的会议,也是一次理论研讨会。近五年来,特别是上一届高检院党组一直强调把现代管理科学的技术、方法、原理运用到检察管理的工作中来,也就是说检察管理要科学化、现代化。希望这次研讨会能够在这方面取得新的成果、新的进展。
课题组组长、淮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凌代表课题组作了《检察业务考评机制改革研究》课题说明。他说科学合理规范的业务考核体系对于检察权能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检察业务考评问题在具体实践中出现了种种问题,阻碍了检察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对现行考评机制的运行状况进行反思、总结,并探讨确立科学合理规范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淮阳县检察院申报了《检察业务考评机制改革研究》这一课题,并于今年6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立项。
课题组的人员组成有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邓思清博士、张雪妲博士、葛琳博士,国家行政学院的管理学专家李拓博士和刘旭涛博士,以及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和淮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大家聚集一堂,集思广益,讨论这一问题,期待得出一些有益的结论,来推进检察业务考评机制的改革和完善,真正发挥考评机制对检察业务工作的导向、激励和促进作用,促进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研讨会邀请了有地域代表性的全国十余家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参会。部分中央级新闻媒体和省新闻媒体的记者观摩了研讨会并听取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