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卫生监督所是全县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承担着《食品卫生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 等卫生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
建章立制 强化责任意识
为预防行业不正之风,沈丘县卫生监督所从建章立制做起,力求用制度管好人、管好事。目前,卫生监督所针对预防行业不正之风出台的制度有: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度、错案追究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卫生监督员“十条禁令”、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等。为进一步强化全所职工行风责任意识,该所又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所长负责分管科室,各科长负责本科室的行风职业道德责任制,强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意识。
公开办事制度 强化社会监督
沈丘县卫生监督所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做到科室布局与职责、办事制度、卫生许可证、卫生监督监测收费依据与标准等政务内容上墙公开;二是在县审批办证服务中心卫生窗口,按照服务中心的统一要求,将卫生许可项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提交内容、收费依据与标准告知办理者。
抓住社会热点 加强舆论宣传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整个社会对公共卫生安全愈发关注,人们经常接触的公共卫生设施能否达标成为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该所有针对性地选择了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转变工作作风 营造和谐氛围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被动为主动,不等事故发生而事先介入,以指导为基本手段同企业共同消除事故隐患,由以往 “事故发生后再上门处理”的工作模式转变为“先上门指导以防止事故发生”的工作模式,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经济发展主题展开主动监督监测,该所尝试新的监管模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几年来,该所共查处食品和医疗违法案件200多起,其中大、要案12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起,取缔非法无证个体诊所50多个,打击非法诊疗活动100多起,没收非法诊疗器械100多台(件),没收无证个体诊所药品110多件(箱);端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20多个,没收无证餐饮器具300多件,抽检食品样品1000多份。在每年的人大会、政协会、党代会及国庆节、春节等重大活动期间,该所全力以赴,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了各项活动和节日食品卫生安全。通过广大监督人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实现了全县连续6年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医疗和食品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该所连年被评为全县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并于2006年和2007年分别被省、市评为先进单位,所长邵俊锋被评为全国卫生监督工作先进工作者,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