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普淑娟 通讯员 郁发顺)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省公安厅追记鹿邑县因公殉职的民警杨国利个人一等功。
杨国利同志参加工作20年来,一直从事后勤保障工作。他厉行节约,加强后勤管理,制定出“三个一”办事原则,即不浪费一度电、不浪费一滴水、不浪费一分钱,早晚坚持检查单位水电使用情况,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他家庭生活困难,一个人的工资维持着全家生计,但他始终坚持克己奉公,不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不利用手中职权谋私利。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被嘉奖3次,多次被鹿邑县委、县公安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政法干警和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