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工商局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直以来,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深入细致地在全系统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市工商局机关在连续五届保持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的基础上,于去年9月成功通过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验收。目前,我市工商系统共有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7个、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2个、县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35个。(崔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