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窦娜)3月14日上午,宁洛高速周口段发生金属危险品泄漏事故。消防官兵闻警出动,与安监、高速路政、交警等部门联合将事故成功处置。
当日上午9时30分,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宁洛高速周口段474公里处发现数块不明固体危险品,该危险品能与水发生化学反应且发生爆炸,请求支援。接警后,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有关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指派川汇区消防大队官兵前去抢险。接到命令后,川汇区消防大队官兵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记者在现场看到,宁洛高速周口段南幅474公里处,有3块约40厘米长、20厘米宽、1.5厘米厚的白色固体物质,在阳光的照射下不停地向外冒着气泡。据高速交警和路政部门反映,此物品是从一辆运载危险品的车上泄漏下来的,此物品质地较软,易切割,初切开时呈银白的金属色,能与空气和水发生化学反应,且在水中能着火并发生爆炸。发现此物品后,高速交警立即进行排查,现已排查到沈丘县境内,周口至沈丘范围内,每隔一段路就有几块这样的物品,有少量危险品已经被老百姓捡走。
根据交警部门反映的情况,消防官兵迅速查阅《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速查手册》。经查,能与水和空气发生化学反应且在水中能着火发生爆炸的金属主要有锂、钠、钾、铷、铯、钫等。为尽快鉴定出危险品是什么物质,官兵用铁锹切下蚕豆大小一块放在水中,此物质漂浮在水面上并迅速与水发生化学反应,呈球状在水里打旋并燃烧。为了能看清火焰的颜色,官兵又切了烟盒大小一块放入水中。此物品入水即与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燃烧,发出黄色火焰。3秒后,此物品发生爆炸并腾起较大的蘑菇云。经综合分析,初步判断为金属钠。为了弄清其化学性质,指挥部与市安监局联系,请专家到场进行鉴定。10时40分许,市安监局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经实验判定为金属钠。
根据情况,市公安局、项城市公安局、商水县公安局和沈丘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行动,配合高速路政、交警部门对宁洛高速周口段进行严格排查,将泄漏的金属钠收集并用煤油或者塑料薄膜密封保存。同时搜集一切线索,将老百姓捡走的钠进行收缴,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截至目前,泄漏的金属钠已全部收集并妥善保存,运载危险品的车辆正在调查中。
线索提供:李明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