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宏同志不仅对同事充满感情、关心帮助,而且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注重工作方法,既维护法律尊严,又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教育了犯罪嫌疑人,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向陈海宏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文明办案、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坚持文明办案、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要进一步增强人权意识,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从而达到实现社会正义的目的。保障人权,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在我国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司法文明的进程中,对程序公正的追求愈来愈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党的十六大明确要求“完善诉讼程序,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宪法也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只有坚持文明办案、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让以人为本的观念体现在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中,才能有效地保障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的历史条件下,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对维护公平正义特别是司法公正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对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为此,政法机关必须做到文明办案、以人为本,真正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考虑问题,谋划工作,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
以人为本,不是抽象、空洞的口号。我们要立足长远、着眼当前,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我们的执法理念和执政理念、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之中,贯穿到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进步之中,贯穿到建设平安周口、和谐周口的各项工作之中。
开展学习陈海宏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活动,对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构建平安周口、和谐周口,对加快周口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对全市党员干部忠实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