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残疾人是社会上一个特殊的、困难的弱势群体。残疾人就业问题关系着其生活状况、家庭幸福,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党和国家向来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问题,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2008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就业形势异常严峻。为改善残疾人就业状况,我市加大对残疾人的培训力度,打通多种渠道,拓宽就业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记者:李德峰副理事长,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请问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哪些法律、法规等硬性规定?
李德峰:残疾人是社会上一个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都来关心、帮助。就业是改善残疾人自身生活状况、提高参与社会生活能力和社会地位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基础。残疾人就业工作一直以来都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三中全会以后,在党和国家的关心、帮助下,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得到进一步提高。2007年2月14日,经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由温家宝总理签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88号令》,即《残疾人就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河南省人民政府、周口市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第85号令》、《周口市人民政府第1号令》,针对残疾人就业问题在相关章节作了硬性规定。这就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法律依据,拓宽了就业途径和就业面。
记者:由哪些机构和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李德峰:《条例》第五条、《河南省人民政府第85号令》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统一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下设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劳动、人事部门指导下,承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具体业务。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条例》规定的“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包括哪些?
李德峰:《条例》第三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应当依法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条例》同时规定,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促进残疾人就业。
记者:国家对残疾人就业有何保障和优惠政策?
李德峰:《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保障残疾人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社区服务事业,应当优先考虑残疾人就业。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以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记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李德峰:《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
记者:用人单位应如何保证残疾人职工的权益不受侵害?
李德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在晋级、晋职、评定职称、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歧视残疾人职工。
记者:2008年、2009年受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影响,在就业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如何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改善残疾人就业状况?
李德峰:针对眼下就业压力大的情况,各级人民政府和残疾人联合会加大了对残疾人免费培训力度,让残疾人学会一些实用技能,对他们自谋职业、集中就业、个体创业、按比例安排就业将起到重要作用,使残疾人家庭生活状况普遍得到改善。
记者: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缴纳?缴纳的标准是什么?
李德峰:《条例》第九条、《河南省人民政府第85号令》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每年根据年审结果,对未达到规定比例并纳入税务管理的各类企业及经济组织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部门按现行税收渠道代征。其他用人单位应缴的保障金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征收。每年征收保障金期间,对用人单位往年所欠的一并征收。逾期不缴或不足额缴纳的,除限期补缴外,并从滞纳之日起加收5%。的滞纳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数额有严格的计算公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职工总数×1.5%-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职工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额。
记者:用人单位需要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哪些项目中列支?
李德峰:《河南省政府第85号令》规定:企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管理经费中列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预算经费或收入中列支。
记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途有哪些?
李德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以说是来自于用人单位,用之于残疾人。《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法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记者:如何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李德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用途监督拨付,任何部门不得平调或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