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普淑娟 通讯员 李晶晶) 8月7日从市公安局传来捷报,继“7·15”、“7·21 ”两起特大假发票犯罪案件胜利告破后,沈丘县经侦大队再次成功侦破了邢大云特大制造假发票犯罪案件。
据记者了解,今年7月31日下午,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请求沈丘经侦大队配合抓捕涉嫌伪造销售假发票的犯罪嫌疑人芦某。沈丘县经侦大队于8月1日上午在其住处将其抓获.在抓获芦某时,细心的民警发现芦某的爱人邢大云行迹可疑,随即将其传唤到沈丘县经侦大队进行询问,经耐心细致说服教育和政策讲解,邢某交待了其自2008年8月份以来伪造发票的犯罪事实。
据邢某交待,2008年8月份其在槐店镇闸南西路租一民宅,安装了印刷设备,雇了2名工人开始印制假发票,然后其丈夫通过山东一姓李的销往外地。2009年8月1日上午11时,沈丘县经侦大队民警在邢大云所租房屋内查获用于印刷假发票的胶印机两台、裁纸机一台、晒版机一台和大量的成品半成品假发票,其中缴获定额发票200本,10000份,手写发票383本(未填开金额),9575份,涉案金额300万,所印发票涉及青岛、杭州、广西百祥、蚌埠、杨州等地。
犯罪嫌疑人邢某于8月1日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