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教育视界
 
 
 
2009年8月21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意见
做好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

  本报综合消息 为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防范秋季开学后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内的暴发流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下发意见,要求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意见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沟通和配合,共同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之间、各教育机构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必须指定具体联系人,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校(园)长负总责,并按照《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和本工作意见要求,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落实到学校具体部门、落实到每个班级。

  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应结合实际,在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制定本校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方案,加强教职员工培训,使学校每个教职员工都明确各自职责,知晓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熟悉防控工作程序。

  意见指出,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学前,应切实做好各项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及时通知家长和学生,要求主动向学校报告学生开学前一周内有无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有无与流感样病人接触史以及外出旅行史等相关情况。对开学前一周内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应劝其及时就医,病愈后复课。对与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要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完成规定期限的医学隔离观察。对与流感样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应劝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学生隔离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如未出现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则可以正常到学校上课;如果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则应到医疗机构就诊或采取居家隔离治疗。对有赴疫情影响严重地区旅游史的学生参照意见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及时通知并指导学生(特别是高校学生),做好返校途中的个人卫生防护。

  各学校、托幼机构应配合当地卫生部门或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对本校教职工,尤其是对校医甲型H1N1流感防控能力的培训工作,提高其对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在防控疫情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其对甲型H1N1流感的认知、发现和报告等能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要联合开展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培训工作的督导。(焦新)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时事新闻
   第04版:教育视界
   第05版:社会民生
   第06版:经济观察
   第07版:沙颍文艺
   第08版:专版
召开欢送优秀毕业生会
做好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
阳光选聘县高中校长
图片新闻
“清洁校园”行动见实效
如何提高计算机课的实效性
浅谈电教媒体在语文教学中的作用
英语教学之我见
学校体育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创建海员城
加快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