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平安建设专题会议召开,部署平安建设工作
本报讯 (记者 杜少华 通讯员 张启令)近日,鹿邑县组建了由490人组成的县乡专职治安巡防队,投入财力用于保证巡防队员的工资和治安巡防经费,专职治安巡防队配合派出所、司法所在城区、乡镇内外形成了以人防覆盖城乡的治安监控网络,切实做到了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为该县顺利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快速提升群众安全感指数,实现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8月28日,鹿邑县召开了全县平安建设专题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锦银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副县长侯国庆主持会议。
张锦银指出,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不断加重,要求不断提高。为确保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增强做好平安建设工作的紧迫感。首先要正确认识当前平安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公众安全感与先进县(市)相比有一定差距。其次随着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增多,治安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增多,平安建设任务日益艰巨繁重。
张锦银强调,加强平安建设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领导、总体部署、落实责任。一要切实履行责任,党委、政府在部署工作时,要统筹规划,既要对社会治安工作作出安排,也要在进行各项重大决策时充分考虑对社会稳定的影响,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将平安建设工作的责任层层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促进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二要切实发挥综治专职人员的作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巡防队员要做好每天的巡防工作,责任领导要组织督察各行政村开展巡防工作,完成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乡(镇)治安状况良好、社会大局稳定。三要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乡(镇)、行政村都要坚持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主动发现,源头治理,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认真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性案事件工作,领导靠前面对群众,多做疏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进行破坏和捣乱。四要切实加强村级防范,大力推行“明亮工程”,在自然村安装路灯,并且组织在家的青壮年劳动力坚持轮班巡逻,实现人防物防有机结合。各乡(镇)要充分借鉴学习,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群众力量,组织好各行政村的巡逻防范,扩大技防物防设施的安装范围,提高入户率和覆盖面。
张锦银要求,加强领导,要真抓实干,克服重经济工作、轻治安工作的片面认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做到:树立经济发展与稳定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观念;树立全社会参与配合的观念,克服把平安建设看作是政法部门、综治部门任务的偏见;树立常抓不懈、长期作战的观念,克服抓抓停停、时紧时松的临时观念。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综治部门协调,政法机关为主力,社会各界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侯国庆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措施,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平安稳定是硬任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把平安建设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