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馨)为树立在政法机关、行政执法和经济监督管理战线上涌现出的先进青年典型,表彰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展示当代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积极投身构建和谐周口、建设平安周口的实践,团市委、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23个单位,联合在全市开展第三届“周口市杰出(优秀)青年卫士”、“周口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的范围: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整顿社会、经济、文化秩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处理社会突发事件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无私无畏,在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政法、行政执法、财政金融、经济文化、卫生监督管理等战线的优秀青年均可以申报参评。曾获“周口市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的,不再参加本届评选;曾获“周口市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的,经推荐可以作为本届“周口市杰出青年卫士”候选人参加评选。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社会环境,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创建单位,均可参评“周口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周口市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标准是:勇于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正义,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贡献,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时刻有突出表现等。“周口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标准是: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出突出贡献,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重视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等。
此次评选采取系统推荐、地方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联系电话:0394-8219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