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太康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上附属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m2、亩、万元、万元/亩
注:1.具体规划要求以城建规划部门出具为准。
2.房屋及地面附属物(以交接日现状为准)拍卖成交价款计入土地出让金。
3.拍卖成交后,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1个半月内经审查在拍卖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后予以返还,否则经有关部门确认后保证金不予返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9月24日至2009年10月20日16时前到太康县地产中心(太康县国土资源局东四楼)获取拍卖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9月24日至2009年10月20日16时前到太康县地产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10月20日16时前(以到账户为准)。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 于2009年10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会时间:2009年10月22日9时
拍卖会地点: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拍卖人:河南双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07625596
太康县国土资源局
2009年9月24日
地块
编号
TK200
9-12号
TK200
9-13号
TK200
9-14
TK200
9-15
TK200
9-16
TK200
9-17
TK200
9-18
起拍价
宗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建筑
限高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
建筑
密度
(%)
绿化
率(%)
容积
率
符草楼镇南邻311国道东邻杨河沟
1.95
商住
综合
≤2
不低于2层
50
5
14
符草楼镇南邻311国道西邻杨河沟
2.55
商住
综合
≤2
不低于2层
50
5
14
符草楼镇北邻311国道东邻杨河沟
1.215
商住
综合
≤2
不低于2层
50
5
14
符草楼镇北邻311国道西邻杨河沟
3.555
商住
综合
≤2
不低于2层
50
10
14
符草楼镇北邻311国道西建设用地
0.585
商住
综合
≤2
不低于2层
50
2
14
符草楼镇北邻311国道东邻建设用地西邻耕地
2.2484
商住
综合
≤2
不低于2层
50
5
14
南邻县前街北邻国税局家属院西邻胡同
0.6553
商业
≤2.5
≤40
≥30
≤40米
40
50
单宗地价100万元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