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忠全 李君刚
最近,笔者在一份材料上看到,一单位在学习贯彻《党章》时,一些党员把《党章》当做“手电筒”,只照别人的问题,而不触及自己的。针对这一现象,该单位党组织要求这些党员把“手电筒”换成“镜子”,对照自己,找到差距,制定措施,稳抓落实,最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这个“换”,确实非常必要,它是贯彻落实《党章》的一个关键。
镜子,是一种日常生活用品,它的用途人所共知。唐太宗曾说过:“人用铜作镜,可以正衣冠;用史作镜,可以见兴亡;用人作镜,可以知得失。”可见唐太宗非常看重镜子的作用。一般来说,使用镜子不是照别人而是照自己,以便发现和纠正自己面容和衣冠的不足之处。然而,手电筒就不具备这个特点。正因为有这个区别,人们通常把勇于进行自我解剖,严于律己,喻之为“照镜子”;把对他人要求严格,对自己则是自由主义,喻之为“打手电筒”。《党章》是党规党纪,是党员就要遵守,所以,不能只拿它约束别人而不约束自己。试想,如果党员都只会“打手电筒”,而不善于“照镜子”,只盯着别人的言行,而不顾自己的行为,落实《党章》又从何谈起呢?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我们要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端正党风,提高党的战斗力。而这就要求每个党员都要把《党章》当做“镜子”,认真地照自己,看看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哪些符合党的要求,哪些还有距离,怎么做是对的,怎么做是不对的。
也许有人会问:不是提倡开展批评吗,怎么不可以拿“手电筒”照人呢?诚然,党内是提倡开展批评的,但是,拿“手电筒”照人并不等同于开展批评。拿“手电筒”照人,常常是缺乏原则性和严肃性的,缺乏与人为善的态度,不是要真心帮助人家改正缺点的,而是把别人的缺点加以夸大、横加指责的。也有的同志常常是借别人的问题掩盖自己的问题,借客观上的原因原谅自己主观上的不努力。当然,这不等于说自己要完全做得很好之后才能开展批评,但起码得在按《党章》所规定的努力去做才行。古人道:“正人先正己。”说得就很有道理。我们贯彻《党章》,也要从“正己”开始,“照镜子”虽然也不排斥照别人,但还是要先照自己。只有先把自己照好了,才能更好地照别人,对别人的问题才能看得更准、帮得更好。我们不是反对开展批评,反对的是把《党章》当做“手电筒”,光照别人不照自己。
对于共产党员,不仅要“照镜子”,而且要成为一面“镜子”。就是说,要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章》,即使别人一时做不到或做不好的,自己也要做好,给别的同志树立榜样,影响、教育、带动别的同志。我们党的许多优秀党员,以他们可歌可敬的高尚品质,为我们提供了一面面光洁明亮的“镜子”。张思德是这样的“镜子”,雷锋也是。这些榜样,给了广大党员和群众以巨大的激励和鼓舞。现在贯彻《党章》,我们也要以身作则,为人表率,提倡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党员要作一面“镜子”,就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处处体现党的先进性。我们党的形象,是与广大党员的形象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广大党员保持了党的先进性,党的威望才能提高,战斗力才能增强。我们要用《党章》对照自己,不断努力,严于律己,条条照办,做合格的共产党人。现在,我们不妨看一看,自己是不是单纯把《党章》当做“手电筒”,如果是的,应尽快把“手电筒”换成“镜子”。
(作者单位:西华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