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彦章 通讯员 高振伟)日前,我市药监系统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药品产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及未标示文号产品。如发现上述产品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一律予以暂停销售,并分类进行处理。
按照有关职责的归属,检查中发现标示为食品冒充药品的,移交质监部门处理;标示为消毒产品冒充药品的,移交卫生部门处理;对涉及违法宣传的,撤销其广告批准文号,依法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未标示文号的产品冒充药品的,一律按照假药依法查处。目前,执法人员正在对全市1100个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已发现涉嫌违法产品400多批次,当场要求暂停销售,并移送到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