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月红)昨日,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和朋友到市区一家服装店购物时索要发票,不料被服务员拒绝:“打完折就不能给发票了。”
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地税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他们表示,顾客消费、商家开具发票是一种行业规则。发票作为主要的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依据。商家利用打折规避开发票的行为是不允许的。打折是商家的一种商业行为,但开发票是商家的义务,和打折没有关系。“回避开发票的行为涉嫌偷税漏税,税务部门可实施处罚。”他们建议,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向消委会或税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