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记者朱立毅)记者7日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日前通报了河南伊川“3·31”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认定事故属于典型的非法违法生产。
据通报介绍,2010年3月31日19时22分,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煤与瓦斯突出后风流发生逆转,瓦斯涌出在副井口遇明火发生爆炸,随即又引起副井筒瓦斯燃烧。截至4月6日7时,已造成40人死亡,其中,地面5人死亡、2人受伤。目前,抢险救援工作和入井人数核查工作仍在加紧进行。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相关负责人立即从华晋焦煤王家岭“3·28”透水事故现场等地赶赴“3·31”事故现场。同时,当地启动了行政问责机制,对伊川县县长、主管安全的副县长等4人给予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