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俊涛 通讯员 郜 敏)近日,在全省环境监察系统政风行风评比中,太康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被省政府纠风办表彰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据悉,此次全省环保系统有14家获此殊荣,周口市仅此一家。
太康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严格执行《河南省环境监察责任制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以制度建设监督制约执法行为。他们定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征求环境执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严格执法纪律,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对污染企业,加大治理力度,对重点污染源实施重点监控,实行委派监督员24小时驻厂监督制度。对不落实正常污染防治措施,超标准排放污染物,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十五小土”和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淘汰企业,坚决取缔。去年,环境监察大队共受理群众举报案件43起,承办市环保局批转信访件3起,结案率达到100%。通过环境监测治理,太康县地表水质由2007年的劣5类提高到2009年的2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