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梅
据人民网报道,3月8日,湖北省省长李鸿忠表示,对于该省去年发生的邓玉娇案、石首事件等负面事件,不怕媒体报道,只要报道客观、公正就好。他还表示,湖北省欢迎媒体监督。
省级政府如此大鸣大放欢迎负面报道,实不多见。“吃一堑,长一智”,湖北省政府将负面新闻当做取长补短的监督手段,当做有益的警示和教训,当做工作新起点,难能可贵。
负面新闻可能会丢面子,会让政府难堪,形象受损,但这种尴尬、不安也是一股清新的行政之风,吹走了浮尘,涤荡了浮躁。政府捕捉现代信息的能力、处理公共危机的能力、敢于透明重视实情的行政做派以及居安思危的意识,都能得到提高,“负面新闻是法治政府的一面镜子”,政府经常照照这面镜子,就能找出瑕疵和“行政斑点”,发现问题,纠正不足,得到源源不断的峥嵘进步。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是的,一个现代、透明、负责的政府就应该具有这种行政风度。想方设法调动群众、媒体的监督积极性,重视正面新闻,也重视负面新闻;欢迎赞美声,也容纳刺耳的杂音。甚至想方设法通过网络、留言板、数字化手段,为群众的监督、批评提供畅通无阻的便利条件,让政府和负面报道形成互通有无的进步、相得益彰的发展。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认识湖北省的“欢迎负面报道”,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的行为,是一种行政理念的进步。
遗憾的是,不少地方政府对诸如矿难、交通事故、爆炸或人命案等事件的负面新闻,多喜欢报喜不报忧,遮遮掩掩,避实击虚,息事宁人,瞒天过海,能遮盖的就遮盖,能删除的就删除,实在删除不了,就动用行政权力封杀舆论,有官员把“协调负面新闻”当做政绩去宣传,还有政府“拿钱消灾”,收买搜索引擎、删除公司、网站等互联网经济删除网络负面关键词,“把‘新闻公关’当作‘摆平’媒体,进而欺骗群众的工具”,“女记者因报道负面新闻被政府公文称为‘丧家犬’”。人为制造信息不对称,剥夺了群众的知情权,造成政府和群众的关系非常紧张,比如,杭州飙车案中的“欺实马事件”,比如河南杞县的“钴60事件”等。政府本来是想控制局面,结果却是“越描越丑”。
国新办副主任王国庆批评了一些政府部门对负面新闻“捂”而不让媒体公开报道的做法,指出这种做法“比较天真”:“互联网传递信息,那是以秒计算的,而且上面可以图文并茂,包括声音、活动画面都没问题。另外还有手机短信,你还想要把它捂住,我觉得这是比较天真的一种愿望了。”在公共信息时代,任何人试图凭借行政力量和个人力量来拯救危机事件,遮掩事实真相,注定是“现代版堂吉诃德”,掩耳盗铃,愚不可及。
既然挡不住,那就应该“顺其自然,为所当为”,就是出了负面新闻,政府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用过于敏感,更不用刻意公关。既然行政力量有限,那就应该将知情权和批评监督权不折不扣的还给群众,营造政府和群众相互信任的良好氛围,用真诚尽早消除负面影响。这对于问题的解决和发展,都是一种双赢:政府的开明形象得到了确立,群众和媒体的报道权、监督权得到了实事求是的落实。
当然,报道负面新闻不是为了寻求刺激、煽风点火,更不是无中生有,捕风捉影,而是建立在“帮忙而不是添乱”、“推动而不是阻碍”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有利于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三贴近”的新闻原则。让监督理念和监督质量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