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玲玲:
因你无正当理由长期旷工已达数月之久,严重违反了我院的规章制度,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对你给予除名,解除与你的聘用合同及劳动关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特此公告!
沈丘县人民医院
201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