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国有
从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始,到党的十七大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把促进农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作为首要任务。对此,全党上下各条战线无不为“三农”争作贡献。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的供销合作社,要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和新农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三农”中的独特优势。
一是贴近“三农”的优势。供销合作社的办社宗旨就是为“农”服务。它根植农村,来自农民,服务农业,与“三农”有着天然的联系和传统的历史渊源,几十年积累的“供销品牌”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爱。二是完整的组织优势。几十年的发展,供销合作社形成了自上而下为“三农”服务的完整组织体系和一大批具有为农服务深厚感情、丰富经营管理经验的营销队伍。三是广泛的网络优势。供销合作社长期从事农村商品流通,建立了遍布城乡的流通服务网络,奠定了建设农村现代经营服务体系的网络基础,目前的“新网工程”建设使之进一步得到提升和发展。四是各种惠农政策优势。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尤其是2009年11月国务院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供销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五是完备的物资基础优势。如大量的经营场地、完整的服务设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类专业经营公司和各种服务手段等。
供销合作社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供销合作社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发展现代农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在领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和促进土地规范流转、扩大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及深化农村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周口市供销合作社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郸城县供销合作社成立的以加工红薯淀粉为主的郸城天豫经贸有限公司,现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红薯产业化生产、加工、销售基地,综合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能力居全国同行业首位。该公司还领办了21个红薯专业合作社,以土地流转形式建立起6500亩红薯标准化示范园,在全县建立15万亩红薯种植基地,统一购置配套农机械1030台(套),为薯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形成了良种引进、规模种植、技术指导、订单回收、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网络配送、连锁经营的格局,这种“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技术+流通网络”“六位一体”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极大地提高了产业化水平,带动40万人从事红薯专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9000万元以上。截至目前,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带领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93个,纳入全国“千社千品”富农工程项目25个,发展社员6万余户,发展农民专业协会75个,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社4200个,建立社区服务中心195个,培育骨干龙头企业10家,建设种植基地40万亩,年销售额达20亿元,年助农增收4.2亿元,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三农”、推进产业化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三农”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新世纪以来七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对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2009年国务院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既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和政策举措,也对供销合作社在为“三农”服务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当前,农村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发展现代农业,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组织体系完整的优势,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扎根基层的优势,广泛凝聚各类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启动农村市场、扩大国内需求,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流通网络覆盖城乡的优势,供销合作社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在改善农村消费、净化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收购以及工业品下乡的经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也为具有市场化优势的供销合作社提供了很好的发展空间,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大有可为。
供销合作社在深化农村改革中的自身发展。
供销合作社不仅是新农村建设者,其自身的改革和发展,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都是围绕“三农”和新农村建设开展的,并在深化农村改革中求得自身发展。
首先,要坚持合作制的理念和为农服务的方向。在我国,供销合作社自产生之日起,就一直把为农服务作为自己不可动摇的办社宗旨,并始终坚持合作制的原则,对社员不以营利为目的。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有一个带有公益性功能的组织或机构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践证明,供销合作社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广泛凝聚各类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市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诸多方面,更能显示出一个真正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
其次,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其传统的经营网络,为“三农”提供更为有效的生产经营服务。供销合作社系统完整的经营网络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和双向经营的功能,要以县域经济为基础,以城乡一体化为平台,加快联合与合作,培育多种连锁经营品牌,建设有效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在县(市)城区发展大型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社区连锁便利店或超市,在乡镇建设具有配送功能的直营连锁超市或加盟连锁店,在村一级改造、新建便民店、农资小超市和综合服务社,形成县、乡、村“三位一体”的流通网络。推进农产品收购经营进城入市,工业品下乡进村的“双向流通”连锁经营网络,从而降低工业品下乡的成本和提高农产品价值,实现助农增收的最终目的。
第三,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按照供销合作总社提出的“四项改造”原则,重点是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改造和建设。要利用自己的优势实行领办、合办、创办等形式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基层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与“三农”融为一体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第四,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在农村创办综合服务社。农村市场是消费环节的终端,也是多样性需求的综合体现,具有分散、零星、多样性和潜发性等特点。因此,在组织农产品收购、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日用消费品经营等传统的主营业务基础上,还要在信息、科技、文体、气象、信用互助、培训咨询、红白喜事、劳务、电信、邮政、水电等费用代理方面提供综合服务,扩大影响,树立品牌,发展自己。
供销合作社工作是“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农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加强“三农”的战略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的工作,把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指导,加大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政策,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作者单位:周口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