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月红)据了解,今年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从7月1日开始,9月1日结束。
市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900多个单位,有资格申报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范围有:自患病之日起5年内需放化疗的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异体器官移植、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肝硬化、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风湿病(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12个病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科长朱宏介绍,本次门诊重症慢性病评审的申报对象是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患有慢性肾功能不全等12种疾病的参保人员。朱宏还特别提醒申报门诊重症慢性病的参保人员,申报时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照片4张,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7月1日期间本人住院病历复印件一份。为了不让参保患者多跑冤枉路,朱宏提醒申报人员,住院病历复印件必须由病案室审核盖章确认才有效,请申报人员注意。
朱宏介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逐人进行审核对照,对审核通过的人员下发《市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检查通知单》,申报人员携带《市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检查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体检结果,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病症评审标准的参保人员办理周口市市直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就医证,评审结果将在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
据了解,以往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的参保者,在周口市市直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就医证没有换新证之前,老证继续使用,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