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政廉政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监督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打铁先要自身硬,要监督其他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就必须自己先做到公正廉洁执法。”记者在周口市检察院采访时,该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禹星轸告诉记者。近一段时间,周口市检察院的几个连续“动作”也证实了禹星轸检察长的这一思路。
《十项承诺》诚请监督,党组带头勤政廉政
在周口市检察院一楼大厅,记者一眼便看到在左侧的大型宣传橱窗里,赫然印着该院7月初新推出的《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勤政廉政十项承诺》。把承诺的内容公布在这个显眼的位置,让每一位进出大楼的干警和来访群众都能看到,就是为了时刻提醒党组成员勿忘承诺,同时也请检察干警和全市人民进行监督。
这《十项承诺》是:(一)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二)加强团结不内耗,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功能作用;(三)爱岗敬业,模范遵守上下班工作制度;(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五)不泄露案情,不打探案情,不干预办案;(六)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凭证以及干股等;(七)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宴请、旅游、健身等娱乐活动;(八)不从事营利性活动,不经商办企业,不插手工程建设领域的经济活动;(九)不大操大办婚丧事宜,不赌博,不参与迷信活动;(十)不违规驾车,非因公务不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不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借用、占用外单位及其人员的交通工具。
市检察院纪检组长苏凌告诉记者,他们推出的《十项承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和省委、市委对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的,都是党组成员应该遵守的一些行为准则。
“让干警做到的,领导必须先做到,领导不廉洁、不勤政,又怎么去要求干警廉洁勤政呢?所以,我们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才能带好这支队伍。”禹星轸向记者道出了他们推行《十项承诺》的初衷,他还希望记者把《十项承诺》的内容全部刊登出来,目的不是为了喊喊口号、做做样子,而是想请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都来监督他们落实好这些承诺。
牢记检察神圣使命,不辱法律监督职责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2010年6月28日上午,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周口市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面向国徽,凛然肃立,举起右拳,发出铿锵有力的誓言。这是该院在举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集体宣誓大会。
通过宣誓,检察官们郑重承诺对国家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法律的尊崇和对职责的坚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他们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的职业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检察官们的心灵再次受到震撼。
宣誓大会上,禹星轸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人员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要把“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检察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加强法律理论学习和检察业务实践,努力成为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检察官。检察人员还必须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要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适当性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按照“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要求,养成良好的检察职业道德,以自身的廉洁自律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严格考勤整肃纪律,机关作风紧张有序
记者在周口市检察院看到,一套新引进的人像识别考勤设备已投入使用,每天上班时间,干警陆续走进办公大楼门厅时,考勤机均会准确报出工作人员姓名并记录在存储设备里。这是该院加强勤政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又一项新举措,它有效地杜绝了以往考勤时个别同志作弊的现象。
为进一步全面加强机关管理,严格上下班纪律,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市检察院机关实行了轮流值勤和人像识别考勤制度,组成轮流值勤小组,由党组成员轮流担任带班领导(总值勤长),各部门负责人轮流担任值勤长,对机关工作日干警出勤、政治和业务学习、机关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处理值勤期间的信访接待等事宜。考勤组对干警出勤情况和全院安全、卫生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新的值勤、考勤制度实施以来,个别干警迟到、早退、旷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机关作风有了明显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