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的对话是音乐性的,动作是舞蹈性的,而歌和舞的本身,就决定了它的外在形式要远离生活、变异生活,使之具有节奏、音律、整饬、和谐之美。中国戏曲艺术比一般的歌舞还要远离生活、变异生活。表演者的化妆服饰,动作言语,颇有“矫情镇物,装腔作势”之感,而这样做是为了把普通的语言、日常的动作、平淡的感情,强化、美化、艺术化。为此,中国的戏剧艺术家,长期揣摩说白、咏歌、舞蹈、武打的表现技巧和功能,呕心沥血,乐此不疲。久而久之,他们创造、总结、积累了一系列具有夸饰性、表现性、规范性和固定性的程序动作。任何一个演员走上中国戏曲舞台,他要表演“笑”的话,就必须按照极具夸张、表现性和被规范固定了的“笑”的程序动作去做表演。即使在今天,也仍如此。远离生活形态的戏曲,依旧是以生活为艺术源泉的。由于中国戏剧家对生活既勤于观察,又精于提炼,因此能精确又微妙地刻画出人物的外形和神韵,做到神形兼备。
脸谱、蟒袍、帽翅、翎子、水袖、髯口,以及奇奇怪怪的兵器、道具,也无不是凝固为程式的东西。它们都以动人的装饰美、色彩美、造型美、韵律美,有效地增强了演出的艺术吸引力,赢得中国观众的认可与喜爱。
为什么中国戏曲艺术连一颦一笑都要远离自然形态呢?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很多的,但商业性剧团物质经济条件的薄弱,显然对这门艺术有着重要的促进因素。古老的戏曲演出常在广场、寺庙、草台、或院坝,而在乡镇农村,又多是剧场与市场的合一,成千上万的观众聚拢,如潮的人声夹着摊肆的嘈杂。处在这样的条件与环境下,艺人们为了不让戏剧淹没在喧嚣中,不得不苦心孤诣地寻求突出自己存在和影响的有效手段。正是这个顽强地表现自我、扩张自我的出发点,使他们摸索出以远离生活之法来表现生活的艺术规则:高亢悠扬的唱腔配以敲击有力的锣鼓,镶金秀银的戏衣衬着勾红抹绿的脸谱,火爆激烈的武打,如浪花翻滚的长髯……这一法则的实践结果,不仅造成赏心悦目,勾魂摄魄的审美效应,更为重要的是,舞蹈表演的程式规范化,音乐节奏的板式韵律化,舞台美术、人物化妆造型的图案装饰化,连同剧本文学的诗词格律化,共同构成了中国戏曲和谐严谨、气韵生动、富于高度美感的文化品格。
(河南省越调剧团 聂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