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馨 实习生 刘萌)11月25日,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会议召开,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安排部署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副市长刘保仓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保仓指出,我市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238家,日产生医疗废物8吨多,年产医疗废物3000多吨,做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对于确保医疗质量、防止疾病传播、维护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意义重大。
刘保仓强调,要依法依规,明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责、权、利。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中,卫生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环节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保部门对各个环节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废物交接前的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对医疗废物交接后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负责,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
刘保仓最后指出, 针对我市农村人口多、医疗机构点多面广的实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要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实施,在集中处置条件成熟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最终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覆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会议还传达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市发改委《关于周口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的批复》,市卫生局、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依据部门职责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