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杜少华 通讯员 张春玉)今年以来,鹿邑县财政局支付中心在认真搞好服务的同时,强化“三个监督”。
一是宣传财经法规实施监督。对不合理、不合规定的支出票据,工作人员不但拒绝支付,而且还要耐心向当事人讲解财务制度,增强自我监督能力;二是严格程序搞好监督。报账人员报账时,支出的单据先进行初审,经主任审核、签字后,财会人员再复审,出纳核对金额后方可办理;三是严格把关搞好监督。对非正常支出,单位须提供文件依据,专项支出须提供资金来源文件和详细支出预算,特殊情况要附县级分管领导的签批意见,同时通过每月会计报表,帮助单位做好财务分析,提出合理化意见,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今年截至11月底,该中心累计拒付不合理开支90余笔,退票金额达1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