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项城市工商局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中心,认真贯彻消费年主题,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中成绩突出,开创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实施商标战略,开展“莲花”驰名商标专用权保护活动。在上级工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连续5年开展了跨省保护“莲花”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查获并收缴假冒莲花味精35871公斤,切实维护了龙头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商品质量监管,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维护了市场秩序,净化了青少年成长环境。
2010年,项城市发布消费警示6期,接受消费者咨询5000余人次,受理消费投诉5起,成功调解消费争议5起,投诉案件调解终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万余元。
(王瑾 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