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这些话:“面子的事”、“闪了面子”、“面子丢了”、“挣了面子”等。面子,是中国社会意识形态中一种“特有的”人的非正常心态。
的确,面子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确实能起到某些不可替代的作用。比如,“你把这杯酒喝了,我给你拨钱”、“今天您作陪,是高看我了,您安排的事我一定办好”、“给个面子,跳个舞,事就给你办了”……面子,在一定的场合和某些特殊环境中,能把不能办的事办成,能把不能打通的关系打通,能把不能用的人用上,能把不能搞定的人搞定……这似乎是“挣足了面子”、“给足了面子”、“面子大得很”,也似乎是维护了“尊严”。但实际上,“面子”是以人格为内涵的,人格是“面子”的核心。
有的人为了一时的“面子”,把不能办的事办了,就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人为了一时的“面子”,置百姓贫穷困苦而不顾,就违反了社会道义,最终陷入被人唾骂的困境;有的人为了一时的“面子”,把社会道德规范抛到九霄云外,从而失去了自我,最终造成了人散家破的遗憾……
人不能只为“面子”而活。中国有句俗语:死要面子活受罪。以牺牲人格和原则的“面子”,必然会使社会凭空具有一种“虚伪”;必然会使尊严变成一种“病态”;必然会使正常的工作变成一种急功近利的“浮躁”;必然会使人际关系变成一种“失去诚信”的应酬;必然会使家庭在“面子”面前变成一种无休止的纠缠……
让我们不要再为“面子”丢掉原则,不要再为“面子”失去自我,不要再为“面子”违背道德规范;让我们多一些实在、少一些虚伪,多一些实干、少一些浮躁,多一些朴素、少一些浮华,多一些原则,少一些“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