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武汉对40名市民“乱闯红灯、乱停车辆、乱穿马路、乱扔垃圾”行为进行曝光,一石击起千层浪,引来了各种观点的碰撞,在网上热闹了好一阵子。但当事方似乎不为所惑,认准的事儿坚持做了下去,喧哗最终归于冷寂。我为武汉的“坚持”叫好,但想想周口的情况又不禁心生感慨:面对“四乱”现象,我们该如何作为?曝光治“乱”,周口何妨一试!
乱闯红灯、乱停车辆、乱穿马路、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是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周口有过之而无不及,看看中州路、七一路、八一路等主干道,乱闯红灯时时可见,乱停乱放禁而不止,乱穿马路率意而为,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比比皆是。前些年我们也曾采取过罚款、协勤等多种手段,但都收效甚微,原因自然很多,如缺乏坚持、不好操作等等,但一个重要因素还在于这些措施不够严厉、产生不了警示作用,不足以触动那些人的神经令其望而却步,更谈不上能改变他多年养成的行为习惯——何况一些人还为闯红灯而自豪呢。于是,无奈变成了无为,放任变成了放纵,情况越来越糟糕。
一种行为不被禁止,就意味着被许可,而许多人这种行为的被许可就会形成一种大众认同,进而成为一种“对”的假象,并以从众心理的形式引来更多人的模仿。我们都清楚乱闯红灯等行为是不好的习惯,可大家却依然我行我素,就是因为有这种从众心理在作怪——看别人都是那样,自己也自觉或不自觉地跟着去做了。破解这种从众心理魔咒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杀鸡儆猴,就是当头棒喝。而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无疑就是一个很好的手段,是治疗这一顽疾的猛药。它不仅能产生惩戒作用,更能激活这些人麻木的神经,唤醒他们对自己行为的检视和反省,同时还能产生社会警示效果,教育和引导市民知晓文明规范,分清善恶美丑,形成良好习惯。
对于曝光治“乱”的做法确实有反对的声音,认为是对市民隐私权的侵犯。这自然不能忽视。然而,一个人的姓名、性别等信息你“隐”得了吗?在大街上、在大庭广众之下的违规、违法行为又有何“私”可言?敢“秀”丑的就别怕别人指指点点,敢不穿衣服的就别怕别人说你光屁股!问题是总有一些人经常以“专家”的身份亮相,以挑刺的眼光看社会,喜欢摆出与别人唱反调的姿态,以为这样才卓尔不凡、水平超群,其实未必!对这些人的议论,又何惧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