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俊豫) 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是全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淮阳县积极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功能作用,围绕“三个推进”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民族工作进基层,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淮阳县扶贫办把4个民族村列为扶贫开发整体推进村,县财政按少数民族人均3元的标准设立了县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县政府对城关回族镇财政收支基数给予适当照顾,3年来,财政收入超收的1000多万元全部留给该镇使用。
推进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新格局和国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新形势,大力推进少数民族聚居村组的基本设施建设,对全县24个少数民族村进行分类指导,坚持一村一策,制订符合实际的发展规划,在分配中央和省财政的少数民族扶贫资金时,坚持普惠性,重点向聚居村倾斜,向社会公益事业倾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推行“2+2”工作法,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化解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的矛盾和纠纷,发挥其联系政府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清真网点建设,争取在城区内建设一所规模较大的清真饭店。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企业落实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