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彦章) 日前,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年至2020年)〉的通知》,结合今年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宣传月”主题活动,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发出通知,就贯彻落实《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纲要》的热潮。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进行集中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共同防范、同享和谐的创建氛围。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针对《纲要》明确的近、中、远不同时期的创建目标和工作任务,做好分解和分步实施规划工作;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及早部署,提前谋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阶段目标实现。
通知指出,今年年底之前,周口市和项城市、鹿邑县、淮阳县、沈丘县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要达到《纲要》创建标准要求;2015年年底至前,其余县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要达到《纲要》创建标准要求。今年年底之前,全市20%的村镇和社区要达到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创建标准。2012年年底之前,全市30%的村镇和社区要达到安全创建标准。2015年年底之前,全市60%的村镇和社区要达到安全创建标准。2020年年底之前,全市所有村镇和社区要达到安全创建标准。2012年年底之前,鹿邑县要达到安全保障型城市创建标准。2015年年底之前,项城市、淮阳县、沈丘县要达到安全保障型城市创建标准。2020年年底之前,我市所有县区要达到安全保障型城市创建标准。今年年底之前,全市15%的规模以上企业要达到安全发展型企业创建标准;2015年年底之前,75%的规模以上企业要达到安全发展型企业创建标准;2020年年底之前,所有规模以上企业要达到安全发展型企业创建标准。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创建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范围,并将安全生产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企业负责人业绩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