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制与社会
 
 
 
2011年6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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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毒品更幸福
记者 陈永团 宋风 通讯员 张超 文/图
  医生为戒毒人员测量血压。

  核心阅读:有人把毒品比喻成“白色狂舞的妖魔”,有人把毒品比喻成“杀人不见血的刀”,人,一旦沾染上毒品,不仅危害了社会,也危害了自己和家庭。有的人因为吸毒,从千万富翁沦落成乞丐;有的人因为吸毒而家破人亡,失去了他们原有的幸福……

  贩毒、吸毒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对此,我市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高压的严打态势。今年6月26日,是第24个“国际禁毒日”,今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青少年与合成毒品”。为让更多人了解毒品的危害以及戒毒人员的心路历程,记者日前来到市强制戒毒所采访了几位吸毒人员,用他们真实的事例来提醒人们远离毒品,快乐、幸福地生活。(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瘾君子”戒毒想做好爸爸

  高贺今年39岁,家住川汇区,这是他第三次被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

  据高贺回忆,他首次接触毒品是在1998年的下半年,当时他和几个好朋友在一起聚会,其间有人拿出一种名为“老黄皮”(纯度较低的土制海洛因)的毒品建议大家尝试一下,出于好奇,高贺也跟着吸了一点。恶心、难受过后,高贺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美妙眩晕感,于是他从此迷恋上了毒品。

  2000年,高贺吸毒的事被家人发现,随后被送进了戒毒所,进行强制戒毒。“当时在里面待了三个月,戒毒效果不错,出来后一个多月没吸,也不觉得难受。”但是回到家没事干的他,只坚持了一个月,就宣告戒毒失败。

  2003年,高贺的毒瘾与日俱增,毒品已经耗尽了他的积蓄,为了购买毒品,他多次向亲邻好友借钱,“瘾君子”的毒资像是个“无底洞”。慢慢地,亲邻好友都知道高贺借钱是为了买毒品,于是就再也不愿借钱给他了。外出时,熟人遇见他,甚至会躲着走,为了筹集更多的毒资,2003年,他卖掉了自家的三间房子。

  2004年,高贺再次被送进戒毒所强制戒毒,这次戒毒期满后,他坚持了一年零十个月。但随后在与过去吸毒时的朋友打交道时,他没能抵制住诱惑。

  高贺告诉记者,“染上毒瘾多年,我一直不想让女儿知道自己吸毒的事,这次我被送进来时,对女儿说是去外地打工了。眼下,女儿已经读高中一年级了,随着女儿的长大,恐怕是瞒不住了。所以,这次我一定要把毒瘾戒掉,回去做个好爸爸。”

  ■结婚礼钱当做吸毒“资金”

  他出生于1989年,今年22岁,在戒毒所里,他是比较年轻的一个。在接待室见到他时,记者从他的眼神中,感受到一些不该属于这个年龄段人的阴郁和无奈。他叫方华,西华县人,初中一年级后辍学在家。已婚,有一子,现已一岁。

  方华告诉记者,他是从去年年底开始接触毒品的,去年年底,同村的一个“老大哥”从广州打工回来,带回来了一些白色粉末,教方华吸食,方华知道这些白色粉末就是人们谈之色变的毒品,起初不愿尝试。但“老大哥”每次去找方华时,都会拿出毒品独自享用,看着“老大哥”吸完毒品后的陶醉表情,方华终于忍不住内心的好奇,决定亲身体验一下吸食毒品的感觉。

  与很多初次吸食毒品的人相同,第一次吸食的过程中,方华感受到的是恶心、难受,事后觉得飘飘欲仙,一旦“上路”,就难回头。

  至此,方华加入了“瘾君子”的行列,每隔两三天买一次毒品,每次花费200元钱。没有收入来源的他,每隔几天都要向家里要一次钱,回家后就躲在屋子里,闭门不出,这种异常的生活状态,很快引起了方华家人的怀疑。三个多月后,方华在房间内吸毒时,被家人发现。他的家人还发现,不知何时,方华已经把结婚时的近2万元彩礼钱也抽得精光。

  今年4月份,方华被送进戒毒所强制戒毒。在与记者的交谈中,方华表示,在戒毒所民警的教育和开导下,他真正明白了毒品的危害。“我会开车,等我从戒毒所出去后,就跟着亲戚去外地跑货运挣钱,将来给儿子花。以后再也不碰这玩意了!”

  对话结束后,记者叮嘱方华,“说话要算话,出去后要做个负责任的男人。”方华咬牙点了点头,态度很坚决。

  ■百万富翁吸成“穷光蛋”

  林强曾经是个大老板,之所以说他是大老板,是因为他在1992年时,就拥有了100万元的资产,当年他27岁。

  林强人生的分水岭从1992年开始,这一年的6月份,他首次接触毒品,提及原因,林强告诉记者,“当时见同村有人吸,想想自己因为手里有钱,尝试一下新事物也没关系,就抽了点试试。”与毒品接触后,林强沉迷其中,无暇顾及自己的砖瓦厂,当年年底,就把砖瓦厂转让给了他人。

  从1992年底到2003年,林强因吸食毒品,从一个百万富翁堕落到分文不剩。接下来的日子里,林强只得向家人要钱购买毒品,当家人发现林强已经把从前的积蓄抽光时,决定带他去戒毒。为了戒毒,林强先后去了山东和新疆。“在外面戒毒的时候还能控制得住,戒完毒回到原来的环境后,过不了多久就控制不住复吸了。”林强向记者解释道,遇见原先在一起吸毒的朋友,难免会忍不住抽上几口,久而久之,前功尽弃。于是,林强决定去外省长期打工,尽量避免与过去的朋友接触。

  2005年,林强去了浙江宁波,提起最近几年吸毒的经历,林强告诉记者,“我在渔船上打工,平时工作就是出海捕鱼,收入虽然不稳定,但每个月少说也能拿到两三千元钱,主要是跟外界接触的机会不多,接触不到毒品。他在宁波的五六年时间里,毒品一次也没碰过。但是,每到过年回老家时,跟过去的朋友一接触,就会忍不住复吸,每年在外打工挣来的辛苦钱,都会在回乡的十几天时间里抽完。”

  说起这次戒毒是否有信心,林强告诉记者,“今天上午,我儿子来看我的时候告诉我,这个月底,我的孙子就要出生了,等他出生后,我就把精力全放在他身上,抱着他出去打工,好好照顾他。为了我的孙子,这次我一定要把毒瘾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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