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社会民生
 
 
 
2011年8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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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公布

  本报讯(记者 赵金)小学1至3年级课本费每生每学期38元、4至6年级课本费每生每学期60元……昨日,记者由市物价局了解到,今年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依旧按照《豫发改收费20061710号》文件进行收费。

  按照收费规定,我市中小学1至3年级,每学生每学期课本费38元,作业本费10元;4至6年级,每学生每学期课本费60元,作业本费10元;7至9年级每学生每学期课本费110元,作业本费15元。

  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颁布的通知,市区高中学费每学生每学期200元,县城高中150元,乡镇高中130元。艺术类、体育类学生学费暂无调整,与普通学生学费一致。电教费根据各学校电教化等级进行收取,收费范围为每学生每学期5至12元。取暖费原包含在学杂费内,随学杂费取消而取消,目前市物价局尚未给各学校设立取暖费收费标准。

  幼儿园收费标准为每学生普通班220元一月,蒙氏班420元一月,国际DIC班290元一月,小托班500元一月。周托在原收费标准上多加100元。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如果发现教育乱收费,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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