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馨)自9月起,我市13家新农合定点医院全部实施按病种付费,按病种付费住院患者可“异地结算”和“即时结报”。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的。
据介绍,周口市中心医院、周口市中医院、周口市人民医院、项城市人民医院、郸城县人民医院、项城市人民医院、沈丘县人民医院、淮阳县人民医院、太康县人民医院、商水县人民医院、扶沟县人民医院、西华县人民医院、周口人合医院、鹿邑真源医院等13所二级以上医院和3所民营医院,已于上个月全部实施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工作。包括阑尾炎、腹股沟斜疝、正常分娩等作为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管理的30个病种,将被“明码标价”。患者确诊后,治疗要花多少钱,一目了然。如果超支,超支部分由医院“埋单”。
记者走访市内几家新农合定点医院,发现各医院已经启动价格公示制度,将病种价格及新农合补助金额等相关内容在医院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实施后,将对三级医疗机构和二级医疗机构分级定价,适当下调二级医院有关病种的收费价格。每个病种的费用包括患者从入院到出院整个住院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诊治费用,包括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麻醉费、药费、材料费、床位费、护理费等。
据了解,“新政”对实施新农合患者按病种付费的医疗机构,新农合报补起付线降低5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第一诊断符合病种新农合住院患者均应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纳入前,应征求患者意见,在患者同意前提下,签署知情同意书,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医院不得以年龄、健康状况等为由对符合条件的患者拒于按病种付费管理之外。若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并发症等情况,医院应及时告知患者并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程序。
这位负责人介绍,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属于预付费制,突出特点是“费用包干,超支不补,结余归己”,主要是为了激励医院主动规范医疗行为,降低服务成本,防止过度医疗,从而控制医疗费用,减轻病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