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月红)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即日起我市2011年度职工非因工致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开始申报,到11月10日结束。市直各单位职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报名,各县(市、区)辖区内职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介绍,2011年度我市职工非因工致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及职工的合法权益。鉴定标准依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的标准执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鉴定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及监督制度。凡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谁签字谁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鉴定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自觉接受监督,做到鉴定工作程序化、鉴定程序规范化、鉴定专家权威化、鉴定依据标准化。公开鉴定收费标准,公开举报电话,严禁暗箱操作,严禁违规违纪。监督举报电话:8268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