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穷凶极恶的杀人逃犯,一段近200米的“尊严”路程。两者看似毫不相干的概念,却因为追逃路上两名公安民警近200米的“人性化”押解,使一名顽固不化、拒不交代纵火犯罪的在逃嫌犯获得了“尊严”,深受感动,不仅彻底交待了自己的纵火犯罪行为,还主动交待了警方没有掌握的故意杀人罪行,最终使一起尘封多年的杀人抛尸案件成功告破。
“张炜,你速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来一下,田晓(化名)非要见你……” 9月10日上午,正在辖区摸排在逃嫌犯线索的西华县公安局西华营派出所张炜,接到了刑警大队大队长房敬峰的电话。“田晓?一名因涉嫌纵火犯罪刚从沈阳带回的网上在逃嫌犯,已经移交给刑警大队处理,还见我干啥?”带着疑问,张炜走进了刑警大队。
在审讯室,房敬峰告诉张炜,从沈阳押解回来后,田晓情绪十分激动,不吃不喝,多次寻求机会自杀,并且拒不交待纵火的犯罪事实。
“张所长,反正我已是快要死的人了,现在我只相信你,我要向你坦白交待。”见到张炜过来,田晓忙打招呼。随后,田晓将他如何将同村的陈某杀死,又如何将她家的房子烧毁后出逃的情况一一作了讲述。
据田晓交待,田晓与死者陈某同属西华县西华营乡某行政村,因陈某的丈夫经常在外地打工,期间,田晓便与陈某有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日久生情,陈某多次催促田晓与其结婚,田晓不同意。因怕事情败露,于是,田晓就起了杀人灭口的恶念。2007年4月11日夜,田晓来到陈某家中将其杀死。第二天晚上,田晓伙同其妻侄张某趁着夜色将陈某尸体运至许昌市鄢陵县张桥乡,掩埋在一河沟内。为了彻底毁灭作案证据,4月15日深夜,田晓又将陈某家的房子点燃。
据介绍,2011年9月6日,在沈阳市一工厂内打工的田晓被当地警方抓获。9月8日,在与当地警方办理了有关移交手续后,张炜和民警周冰便押解着田晓从沈阳踏上了返程之路。当时,由于车票紧张,他们只买到了3张无座的火车票,在火车上,才补到3张从天津到漯河的卧铺票。但从沈阳到天津,他们一路只能站着。后来经乘警安排,张炜他们才在火车上的餐厅里迁就了一个晚上。9月9日早上7点30分,火车行驶到天津站。张炜他们所在的餐厅在8号车厢,而补的卧铺票在2号车厢。火车到达天津以后,周冰拉着田晓就往2号车厢走。“把他的脚镣去了吧,火车上的人多,不好看。”张炜对周冰说。话音刚结束,周冰和田晓都不约而同地回头看着张炜,他们都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打开吧,出了事我负责。”张炜下了命令,周冰极不情愿地打开了田晓的脚镣(备注:加戴有手铐)。就这样,田晓和他们一样十分“体面”地从8号车厢转移到了同车组的2号车厢。近200米的距离,维护了田晓的尊严。
“张所长,说实话,自从作了案以后,在外逃亡的几年里,没有亲情,没有尊重,还经常受到别人的欺辱和冷眼。但从沈阳到西华的一路上,你给我的关怀和照顾,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亲情,特别是你的一句话,让我感到全身一股暖流在涌动,感觉到一辈子都没有这样感动过,就从那一刻起,我就下定决心跟着你们走,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哪怕就是枪毙我,我也不后悔。”田晓哭着说。
10月10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抓获归案。10月14日,在田晓的指认下,死者陈某的尸体在许昌市鄢陵县张桥乡陈楼村东一河沟内被发现。11月1日,在西华警方的武装押解下,田晓指认了杀人、放火的犯罪现场。至此,这起尘封多年、在当地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故意杀人、纵火案大白于天下。
目前,田晓、张某已被西华警方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郁发顺 张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