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猛 通讯员彭世繁 刘超 ) 西华县司法局将刚性的法律与以人为本的原则有机结合,实施“柔情司法”,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矛盾在和风细雨中化解,矛盾调处率达100%,矛盾调成率达98%,做到了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西华县司法局为了推行“柔情司法”,创出了矛盾调处“四心调处理念”、“三变调处制度”、“四零调处标准”。“四心调处理念”,即热心接待双方当事人,细心听取双方陈述,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真心化解双方积怨。“三变调处制度”,即变单位坐等调解为入村入户调处,变司法单方调处为司法人员、村组干部共同调处,变调处单一化解矛盾为化解矛盾和普及法律知识相结合。“四零调处标准”,即调处后的矛盾零复发,零上诉,当事人零距离,调解文书零差错。
近两年来,该县司法局实施“柔情司法”,奉行“礼为先”“和为贵”,全系统共调处各类矛盾3300多起,且执行力高,反悔者少,防止了矛盾激化、恶化,实现了社会稳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