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河长 通讯员 张然 王杰民)近日,记者从淮阳县检察院获悉,该县王某、黄某等6人作案团伙因涉嫌实施诈骗活动,被法院依法判处9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王某与黄某用易拉罐中奖作诱饵,徐某、刘某充当购买中奖易拉罐的诱饵,诱使他人上当受骗,李某专门用面包车拉刚从外地回来的务工者,孔某专门为这伙骗子提供住宿。李某一旦拉客人上车,迅速用电话暗语通知王某、黄某上车,而王某、黄某同样电话通知在孔某提供房间住宿等候的徐某、刘某等人上车,继而实施诈骗。
该团伙先后4次得手,共诈骗钱物3万余元。
近日,该院检察官依法对王某、黄某等6人提起公诉。法院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别对他们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