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瑞才)昨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平抑物价、改善民生精神,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市民政局决定在今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让这些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温暖年”。
据市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生活补贴的发放范围是: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建国前老党员)。据了解,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根据民政部公布的2011年10月底人数测算,各地实际发放人数多于中央补助人数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安排),补贴标准分别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360元。
这位负责人表示,我市有关部门将会认真审核补贴对象,规范发放程序,公开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使发放工作透明公开,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同时密切关注其他低收入人员的生活状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或开展送温暖活动等方式予以帮扶。按照省民政厅要求,2012年元月10日前,我市将把此次发放的两节生活补贴发放结果和相关工作情况上报到省民政厅和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