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欣喜地发现,张新安近期创作的短篇小说《傻妞》,较之以前的作品,有了新的突破、转向和超越。张新安以往的小说大都归属置身乡土的传奇,注重情节的营造和细节的锤炼,以故事性强、可读性强见长,而读者对其作品所讲述故事的兴趣,也甚于其笔下的人物形象。读了《傻妞》之后,我们却被傻妞这个人物所深深吸引,难以忘却,这不能不说是张新安小说创作的一个新的突破。
《傻妞》以主人公的名字命名,借人物命运演绎出一段普通人的生存景观,折射历史的动荡,在小人物身上蕴含着时代的大悲剧。
傻妞人如其名,“傻里不透气”,属于智障女人。她年约三十,长得人高马大,但平时枣核形的脸上总像“木雕泥塑般毫无表情”。小说开头的这句:“当然,傻嗬嗬地发笑也有,那只有在她吃饱的时候”,是解读这篇小说的关键,可以看做是作品的“文眼”,因为傻妞短暂一生的诸多悲剧,或因“吃”引起,或与“吃”有关。
民以食为天。作为智障女人,吃饭对于傻妞来说,甚至成为了活着的唯一理由和生存的唯一乐趣。傻妞的母亲是后娘,亲娘在生她时得产后风去世了。俗话说,一拃没有四指近,后娘虽然还算顾大面,寻常对傻妞并不过分虐待,但也绝不会让傻妞吃闲饭,所以,“傻妞每天的营生,就是掂一把锋利的镰刀,着箩头篮子,篮子里撂一根约有小拇指粗细的麻绳,到野外菜园边或者老坟园里打猪草”。这样一来,傻妞的悲剧就接连发生了。
因为只有草割得多,后娘给的饭才多,傻妞每天都是拼命地割草,回来的路上,“疲惫不堪的她,背上背着一捆,胳膊上着一篮子挨着篮系子的、散发着泥土、青草气味的猪草,弓着腰,伸着头,个子也显得低了许多。她吃力地一步一步往前挪,脸上流下的汗水,混合着灰土,活像一条条爬到脸上的细蚯蚓”。而紧接着的更大不幸是。一天,傻妞在偏僻的废弃砖厂打猪草时,被流氓“老托”骗奸了。“老托”欺负傻妞“傻子好哄”,用一把块糖和一个烧饼做诱饵,把傻妞糟蹋了。读到这里,我们感到心酸、愤慨。智障女人属于弱势群体,应该得到更多的照顾和关爱,但傻妞如果不从事繁重的劳动,连饭都吃不饱,为了吃饱饭,每日里要像牛马一样干活,其不幸的命运让人感叹。“老托”对一个精神不正常的女人的侮辱,更是让人义愤填膺,他的寡廉鲜耻已经使其降格为动物,人之为人的人性已荡然无存。
如果到此为止,小说的主题只是仅仅停留在道德的层面,即通过傻妞的不幸,谴责后娘的不仁不义和“老托”的道德沦丧,这不足为奇。这篇作品的深刻之处在于,作者写到此并未煞笔,而是紧追一步,通过一个出乎读者意料之外的情节,把人物的命运推向更高一个层面,写了傻妞的死亡及其面对死亡时的懵懂茫然。
傻妞是在“文革”期间被枪毙的。一天晚上,三个红卫兵小将也是因为“吃”,到傻妞家偷猪,傻妞为护卫与自己能否吃饱而相悠关的猪,本能地和他们展开争夺,气恼之下,被动还击,失手用镰刀将其中一人砍死。作者在前文特意提到的傻妞手中的镰,在这里派上了用场。
“文革”动乱,人妖不分、是非颠倒。由于公、检、法机关被砸烂尚未恢复,傻妞的事便由军管会处理。傻妞的行为本属正当防卫,充其量是防卫过当,况且她还智障。军管会却上纲上限,认定傻妞是破坏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残杀革命小将的现行反革命,将其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刑前从监所提傻妞时,她傻乎乎地问执行的战士:“一大早,拉我出去干啥?”战士回答,“执行”。傻妞接着问:“执行能吃饱吗?”当闻听“执行”之后,将永远不会再挨饿后,傻妞可以说是满怀幸福地走向了刑场,一路上还不住嘴地嚷嚷:“执行好,能饱喽!执行好,能饱喽!”小说至此戛然而止,无情地揭示了在那法律遭到践踏,无法无天的年代,人们生不如死的深刻主题,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震撼和无尽的思索。
傻妞形象的塑造及其悲剧命运,体现出作者直面历史的勇气和痛定思痛之后,对历史进行深刻反思的担当精神。一个与世无争,生活在社会下层而又智障的小人物,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成了动乱时代的牺牲品,小人物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承载了本不应由她承当的时代大悲剧,读来怎不令人心颤、发人深省……
任 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