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太康新闻
 
 
 
2012年3月2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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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吹牛行骗 老子附和入监

  □记者 刘俊涛 通讯员 胡晓瑜 张  勇

  一名小学文化程度,曾在某单位帮过一段忙的农民张某,为了骗人钱财,却吹嘘自己在某市政法机关任职,社会关系如何如何地硬,并且能帮人安排工作。其父亲张昌(化名)明明知道儿子是在吹嘘,仍然随声附和并帮助“办好事”,事情败露后,儿子张某闻风而逃,父亲却因附和儿子参与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2月20日,周口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太康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昌的一审判决。

  过去曾在太康县某单位帮过一段忙的农民张某离开该单位后,整天没事干,开着一辆桑塔纳轿车闲逛,爱吹嘘的张某逢人便讲自己现在在某市检察院督查科任副科长,并且与市委的一位领导是战友,干爹是一位副省长。张某的吹嘘使一位拐弯抹角攀上关系的远房亲戚感到眼前一亮:如果通过张某的关系,自己孙子的工作不就好办了吗?于是远亲主动找上门来,请张某看在亲戚的份上帮孙子安排一份工作。张某满口答应,但说孩子现在年龄还小,文化程度又低,让远亲拿出2.7万元钱,先为其安排上个警校,等毕业了就直接安排到公安局当正式民警,并拍着胸脯说:“我是督查,是专管警察的,往哪安排一个人很容易!”父亲张昌也随声附和道:“等孩子毕业后,把他安排到公安局当警察,那可是铁饭碗正式工,养老保险啥都有!”

  张某的话让远亲吃下了定心丸,远亲满口答应,等筹够2.7万元钱之后就立即给张某送去。可没等到远亲去送钱,张某就打电话催办,2011年7月23日,张昌和儿子张某干脆亲自赶到远亲家拿走了2.7万元钱。临走时,张某还说,自己一年有两个安排指标。父亲也附和道:“我们这是看在亲戚的份上,给你们办好事,你们可不能忘了我们一家人!”可刚过一个多星期,张某又给远亲打电话再要1.5万元,说“我再给他(远亲的孙子)办一个安置卡,没有安置卡是不能安排工作的”。远亲觉得不对劲,经过商议之后,说警校不上了,也不让张某安排工作了,并要求张某把2.7万元钱退回来。张某说,那笔钱都花光了,其中1.6万元为跑工作送礼了,4000元请客吃饭花了,7000元交给警校了,现在一分钱也没剩下,最后还撂下一句话:“爱上哪告就上哪告去”。一分钱没要回来,也见不到张某的面,远亲一气之下将张某的父亲扭送到公安机关报案,张某闻风而逃。案发后,2.7万元赃款已全部退还给受害人。

  据张某的父亲交代:“在市检察院上班和当督查科副科长都是儿子自己说的,其实不是真的,但是平时给别人都是这么说的,我也随着儿子把牛吹出去了,又不好意思改口,就顺着儿子的说法给别人说,后来一个远房亲戚催着为其孙子安排工作,就硬着头皮走下去了,后来就出事了。”

  张某的父亲被抓之后,一家人都心急如焚,并抱怨张某应该站出来,张某则不以为然。据张某的亲属说,就在法庭审理其父亲诈骗案件期间,张某还对其亲人讲,父亲不会有事的,让家里给他弄几千块钱,说他有个战友是一位市委领导,托这位领导帮忙,过不几天父亲就会出来的,亲人照办之后,再也没有了张某的任何消息。

  太康县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昌伙同其子诈骗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本案属共同犯罪,被告人张昌属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遂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张昌不服一审判决,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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