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际宾
4月11日,因对一航班延误赔偿方案不满,20多名旅客冲进上海浦东机场的飞行区,拦住正在滑行的飞机。
无独有偶,13日下午,海航某航班旅客在登机过程中,有部分旅客因情绪激动,不顾机场工作人员劝阻一度冲出登机口,进入停机坪。
在国人的关注中,这两起事件被很“和谐”地解决掉了:“拦飞机”的旅客非但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反而获得了“奖励性”超额赔偿。然而,皆大欢喜的结局却让人产生了忧虑:这种法不责众促成的“和谐”,其实隐藏着巨大的隐患——法不责众,法何以堪;众不受罚,人必从之。再有类似事件,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去效仿,法律的尊严将荡然无存。
中国人讲究中庸平和,自古就有很强烈的从众心理,因此很少出现类似荆轲那样的游侠斗士。纵观中国历史上很多重大的历史事件和时间节点,大多都是一拥而上、群起响应,抑或是振臂一呼、应者云集。这种强烈的群体意识使得很多国人有“群胆”而无“孤胆”,只要人多,什么事都敢干,不管对错。而为了息事宁人,不激化矛盾,整个社会也都采取了不予追究的态度,这在客观上造成了法不责众的心理。
法不责众的好处就是不会使对抗升级,坏处就是加剧了民间的从众心理,还派生出了“主犯必办、协从不问”等无厘头逻辑,最终导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于是便出现了“闹医院就会有赔偿”、“当钉子户就有好处”等普遍社会现象。
法不责众带来的“和谐”不是真正的“和谐”,只会瓦解人们的执法、守法意识,造成更大的社会不公,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更多身处“和谐”之中的人们。创新社会管理,法不责众是必须要迈过去的一道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