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普淑娟 通讯员 张然)4月15日,淮阳县检察院将扒窃百余元的一对男女犯罪嫌疑人刘某和王某(女)批准逮捕。
4月10日上午,正在县城一家医院参加康检的老干部李某不经意间成为混在人群中伺机作案的刘某与王某的扒窃对象。王某以闲聊说话为掩护,刘某迅速伸手扒窃。随后二人立即逃离现场。李某经旁人提醒,才知道自己钱财被盗。然而,扒窃得手的刘某与王某嫌钱太少,又心存侥幸地返回老干部身边伺机再次作案。此时,恰被失窃的李某发现,大家一齐动手当场抓获王某。刘某见同伙被抓,假装局外人上前调解,却被围观群众当场识破真相,二人一同被即时制服。闻讯赶来的派出所民警控制刘、王二人后,现场从王某身上找到李某刚失窃的120元现金。
日前,淮阳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据《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扒窃犯罪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和王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办案检察官提审时,犯罪嫌疑人刘某一脸迷茫地问:“过去,俺听说偷一部价值几百元的手机才治安拘留10多天,这次俺俩仅偷了120元怎么就批捕了?是不是检察院搞错了。”当办案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详细解读去年5月1日新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法律规定后,两人懊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