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合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予以注销,请债权债务人员在本公告之日45天内凭有效凭证前来公司清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淮阳合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