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制售假劣种子和农资、坑农害农的案件。市直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委局机关责任单位:纠风室、执法监察室。
六、严肃查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侵占国家、集体利益和侵害职工群众权益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以及利用企业内幕消息、商业秘密等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市直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委局机关责任单位:案件检查室、廉自办。
七、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收受财物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贪污、挪用、挤占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的案件,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案件,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案件。市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局机关责任单位:农村党风室、纠风室、监察综合室。
八、严肃查处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基层干部特别是司法执法人员执法不公、以案谋私、贪赃枉法的案件,基层干部和司法执法人员收受贿赂和礼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市直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委局机关责任单位:案件检查室、农村党风室。
九、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基层选人用人和换届选举中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案件,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基层选举的案件,基层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及大学生“村官”选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市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局机关责任单位:农村党风室。
十、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基层干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态度生硬、欺压群众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基层干部奢靡享乐、生活腐化、奢侈浪费造成严重影响的案件。市直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委局机关责任单位:农村党风室、信访室、廉自办、效能监察中心、执法监察室、纠风室。
文件要求,市责任办和市预防腐败局将把解决上述10个方面腐败问题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