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徐光对“三力”的阐述,见识真灼,寓意深远,让全市干部群众为之一振、眼前一亮。强力推进“三力”建设,必将提速周口富民强市新跨越,必将助推周口“三化”协调科学新发展。公安机关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最关键的还是培育和提升队伍坚定不移、不折不扣的执行力。因为强有力的执行力是公安工作赖以生存的灵魂工程,是决定公安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
一、提升队伍执行力,要时刻警惕,克服“四个不足”
公安队伍庞大分散,提升执行力,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杜绝“四个不足”,在执行中见微知著、克难攻坚。
(一)令行不禁止。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纪律执行不到位,致使警令不畅通。如落实“五条禁令”中,虽然三令五申,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满足于做“太平官”,当“老好人”,对下属的违法违纪不敢监督、不敢处理,致使各项制度和纪律得不到严格遵守。
(二)行政不作为。不积极履行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作为不作为,如对犯罪规律特点的研究和对辖区治安形势的研判还不够,对易引发深层次问题的案事件敏感性还不强,公安社会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也有待加强等。
(三)执行不到位。活动开展不到位,上级领导重视,要求明确,有的只是书面上的应付,执行的结果偏向。决策执行不到位,有的虎头蛇尾,雷声大、雨点小;有的当“传声筒”、“留声机”,执行只停留在会上,落实在纸上。
(四)落实不利索。有的安于现状,甘于平庸,碌碌无为,无所事事;有的碰到困难绕道走,能躲就躲,能推则推;有的看人办事,看心情办事,相互推诿,无果无终不了了之;有的办事拖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二、提升队伍执行力,要协调发展,处理好“四种关系”
公安工作涉及面广,提升队伍执行力,必须妥善处理好“四种关系”,在执行中全面推进、精雕细刻。
(一)妥善处理“岗”与“责”的关系。“在其位谋其政”。提升执行力,必须把现实岗位当作提高执行力的主战场,形成人与岗对应、岗与责统一、岗责相连、以岗定人、以责问岗工作体系,使每名公安民警时刻保持一种食不甘味、夜不能寝的紧迫感,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使命感。这样,工作干劲就会更足,热情就会更高,办法就会更多,措施就会更有力,执行力也就会更强。
(二)妥善处理“上”与“下”的关系。“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提升公安队伍执行力,必须治警先治长、严下先严上。领导干部要坚持从我做起,叫响“向我看齐”,行动上先于群众,标准上高于群众,要求上严于群众,切实用自己的热情去激发民警执行的热情,用自己的信心去坚定民警执行的信心,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盯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机制。
(三)妥善处理“立”与“行”的关系。“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立”与“行”相辅相成,提升队伍执行力,必须要从源头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以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浓厚氛围。这样才能更好地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推进工作不“跑偏”,完成任务不“打折”。
(四)妥善处理“奖”与“惩”的关系。“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提升队伍执行力,必须坚持典型引路、奖优罚劣的管理模式,解决好“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生动局面和“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不干事的人丢位子”的良好氛围。
三、提升队伍执行力,要强力推进,突出“四个重点”
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提升队伍执行力,必须要知难而进,突出“四个重点”,在执行中见真着实、赶超奋进。
(一)用“士气”汇集执行力。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地鼓舞士气、凝聚人气、锻炼才气,才能汇聚起强大的执行力。公安队伍中要倡导“不为失败找借口、只为成功想办法”的精神,来提高“永不放弃、绝不服输”的士气,汇集“一竿子插到底、认准目标不回头”的强大执行力。
(二)用“效率”检验执行力。“效率是工作的灵魂”。要树立“说了算、定了干、干必成、成必优”的工作理念,立足一个“早”字,落实一个“快”字,紧抓不放手,紧盯不放松,先人一步,快人一拍,确保“质量和速度”同频共振。
(三)用“作风”保障执行力。“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必成于实”。要发扬敢打敢拼、坚决执行的工作干劲,一丝不苟、力求完美的工作态度,高效执行、创新执行的工作风格,努力把每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把每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实,干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
(四)用“廉政”支撑执行力。“廉为兴业之基,贪是万恶之源”。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这是队伍底线的问题,更是支撑执行力的核心所在。要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言、慎行、慎权,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始终保持思想上清醒、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永葆革命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