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瑞才) 昨日,记者从市财政部门了解到,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本月17日下发《关于认真做好节能家电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简化了节能家电补贴资金兑付程序,明确要求有关企业应当在销售时即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也就是说,新政实施后,我市的广大消费者就无需在购买后二次回商场领取补贴了。
据了解,《通知》规定,对于消费者要适当简化补贴资金兑付程序,要求有关企业应当在销售时即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不能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后二次回商场领取补贴。《通知》还要求,今后将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防骗补行为。对月报信息不及时、月报数据与旬报数据差距较大的企业,财政部门将停止预拨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的节能家电生产和销售企业,将在媒体上曝光予以通报批评、追缴补贴资金并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推广资格,并追究企业责任人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