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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难,是公益性墓地建设滞后难。
要平坟,得先给坟里的“人”找个地儿。找地儿就得建设公益性墓地。要“堵”先得“疏”。公益性墓地建设的滞后,往往成为制约“疏”的最主要因素。
正如河南省民政厅副厅长常东河所言,殡葬改革的核心问题在于回归公益。如果没有公益性,殡葬改革永远干不好。各级政府拿钱建设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网络,这也是殡葬设施建设中最重要的环节。
近年来,随着火葬的大力推行,骨灰处理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如果处理不好,便会严重影响推行火化成果,阻碍殡葬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河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赵昌彦清楚地记得,21世纪初,濮阳、洛阳、焦作、新乡等市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平坟复耕工作,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当时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但由于农村公益性墓地或骨灰堂建设严重滞后,各地均出现了较大反弹,不少平除了的坟茔又重新隆起,只是规模有所减缩罢了。西华县民政局局长李世杰同样认为,殡葬改革进行了好多年,出现反复的深层原因,即在于配套措施不力。
第三难,是资金投入落实难。
多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政府对殡葬方面的资金投入一直严重不足,导致各地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及配套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各项设备设施不能及时更新改造,普遍存在设备落后、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河南省现有的114个殡仪馆,除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兴建的54个外,其余均是在1999年省政府豫政【1999】85号文发布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兴建的。当时每建一个县级殡仪馆约需资金400万元~500万元,对原有的54个老殡仪馆也分别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扩建,省政府为资助各地殡仪馆建设拨付的900万元殡改专项经费,河南省民政厅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原则上以每建一个殡仪馆补助10万元的标准,全部分发给了各县(市)殡仪馆。由于当时各地财政困难,新建殡仪馆所需资金除了省财政的10万元补助和少部分县(市)财政提供部分补助外,绝大部分建设资金由各县(市)民政局自筹,老殡仪馆改扩建资金也全部由各殡仪馆自筹。
这笔钱,对政府而言,也是不小的负担。周口市民政局副局长龚长林告诉记者,周口市有3个国家级贫困县、2个省级贫困县。周口的经济是河南省的“锅底”和“短板”。目前,周口有1200多万人,按照6%。的死亡率计算,每年约有7万人死亡。政府需要投入5000万元,公益性公墓建设更是需要1亿元~2亿元,负担很重。
第四难,是检查违规行为执法难。
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朝着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查处殡葬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殡葬执法行为,是殡葬改革的重点,也是殡葬改革的难点。
殡葬执法涉及丧户和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知情者大多是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左右邻居,不愿或不敢举报,甚至帮助隐瞒。土葬等行为大多发生在离城市较远的农村地区,由于信息反馈慢,相关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信息,更谈不上及时制止。
尤其困扰民政工作人员的是,殡葬的法律法规还不很健全,法定程序、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模棱两可,缺乏可操作性。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不少人存在侥幸心理,执法部门来查的时候就改正,不查或查处力度一放松,就有人铤而走险,随之而来的就是大家跟风,增加了殡葬执法的难度。
对于这些困难,周口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民政局的同志们全都“门儿清”。然而,为了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民惠民的好事办好,他们迎难而上。
河南省民政厅厅长冯昕对记者说:“河南对全国来说,既是人口大省,也粮食大省;而周口在河南来说,又是人口和粮食大市。殡葬改革尤其是平坟复耕,对于促进农业生产、助推中原经济区建设、促进粮食生产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原载2012年10月31日《中国社会报》一版
本报记者 李建永 雷 耀 赵晓明
——周口市殡葬改革启示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