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韦伟 通讯员 王国清) 今年以来,沈丘县民政局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三项措施,加强孤儿供养工作,1至10月发放孤儿供养金74.52万元,有力保障了全县676 名孤儿的基本生活。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把孤儿供养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该局年初成立了以社会福利股为依托的孤儿福利工作指导中心,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沈丘县孤儿福利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孤儿供养工作专题会议,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实施,形成了领导重视、专人负责、股室协同的工作格局。
落实政策,严格把关。首先把好了孤儿统计认定关,在孤儿认定时,该局要求各乡镇(办)对辖区内的孤儿进行入户调查统计,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一并报县民政局审查。县民政局孤儿工作指导中心严格按照认定条件逐一审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有异议的,及时组织人员重新入户核实或到公安、法院、医院等相关单位收集佐证材料,资料不全的不予认定。
改变发放模式,保证资金安全。为将孤儿供养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供养对象手中,该局通过乡镇民政所为每个孤儿或孤儿监护人在农村信用社办一个存折,财政部门将供养金直接打入个人账户,实行社会化发放。同时,该局每半年对孤儿资金发放情况和孤儿生活状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从多方面对孤儿保障金的发放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孤儿的权益不受侵犯,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