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挂靠我公司的下列车辆(车号附后),因长期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或不接受公司管理,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下列车辆自登报日期15日内到公司交齐规费、办理足额保险(商业险第三者不得低于50万元),否则将依法解除合同,脱离挂靠关系。
豫PC3566、豫PC5100、
豫PC5327、豫PP228、豫PC6775、豫PP885、豫PC7282、豫PQ308、豫PC8166、豫PC8901、豫PR636 、豫PD9089、豫PV867、
豫PD9060、豫PV820、豫PF2163、豫PF6813、豫PL747、豫PF6813 豫PC0585、豫PK565、豫PE5338、豫P1Z958、豫P1Z965、豫P1Z149 豫P1Z145、豫P1Z626、
豫P1Z410、豫P47450
申请报废车辆
豫PC0081、豫PE499、
豫PC3870、豫PN219、豫PC8555、豫PC9305、豫PR916、豫PD5238、豫PD7013、豫PE6822、
豫PA9603、豫P6195、豫PC3610、豫PL737
周口市周远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8日